农村荒山荒地征收安置补偿到底给谁呢?
我家附近有一些荒山荒地,现在听说要被征收了。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下,补偿具体会给到哪些主体,分配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不同类型的补偿费用是不是有不同的归属?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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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荒地征收安置补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荒山荒地通常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进行公示,并可能会将一部分费用分配给被征地的村民。
**二、安置补助费**
1. 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 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3. 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相关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是村民开垦了荒山荒地,在上面种植了农作物或者有其他附着物,那么这部分补偿就归开垦者所有。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进行补偿,补 偿应归所有者。
**四、特殊情况(开垦荒地的情况区分)**
1. 批准开垦:如果开垦之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与村集体签订了荒地承包合同的,遇到征地时,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均归开荒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 自行开垦:如果未经批准,也未签承包协议,村民自行开荒的,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私自开荒人员无法享受到安置补助费,但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可归开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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