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需遵循什么原则?


集体土地指的是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以外,其余归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首先是农用地使用权,这就是咱们农民用来从事农业生产,比如种粮食、蔬菜、水果,搞养殖等的土地使用权利。 其次是宅基地使用权,这是专门给农村村民用来建自家住宅的土地,村民可以在上面盖房子、建院子等供自己居住生活。 然后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用于农村集体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 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这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过程中双方要平等商量,而且是有报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原则。土地所有权还是归集体,不能变成其他性质,而且土地原来是用于农业生产的,流转后也得保持农业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原则。也就是说流转出去的时间不能超过原来承包合同剩下的时间。 第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原则。因为土地是用于农业生产的,所以接手的人得有能力把土地经营好,种好地或者搞好养殖等农业活动。 第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原则。如果有其他人想流转土地,本集体组织成员在条件一样的情况下有优先获得流转的权利。 相关概念: 集体土地: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以外,其余归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使用权:对集体土地享有的使用权利,因类型、面积、性质不同有不同划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对承包的集体土地进行经营、使用、收益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