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是两个重要的环节,它们有着明确的先后顺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概念。专利公开是指专利局将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实质审查则是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会进行公开,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开。 而关于实质审查,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这表明,实质审查需要申请人主动提出请求(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是在专利公开之后才会进行。 一般的顺序是先进行专利公开,之后再开展实质审查。专利公开是实质审查的前置程序,只有先公开了专利内容,才能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以便让审查员可以依据公开的内容和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该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并同时请求实质审查,那么在提前公开后就会较快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如果专利局认为有必要,也可以自行启动实质审查程序,但这也是在专利公开之后。 总之,了解专利公开和实质审查的顺序,对于专利申请人合理安排申请流程、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申请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积极配合专利局的工作,顺利推进专利申请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