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的技术合同认定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技术合同认定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也就是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要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拿着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卖方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接着是受理环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会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以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只有符合民法典中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的具体要求,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规定的,才会予以受理。这一步就是登记机构初步看看材料合不合格,符不符合受理条件。 然后进入审查认定阶段。登记机构会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到底属不属于技术合同,以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也就是判断这份合同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合同,属于转让、开发还是其他类型。 再就是办理登记步骤。如果合同符合技术合同条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会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其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要是是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会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 最后是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要是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那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规定,这些规定保障了整个认定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相关概念: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是负责对技术合同进行登记、认定等工作的专门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