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请律师是否要先付钱?


在工伤案件中,请律师是否要先付钱,这主要取决于你和律师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一般来说,存在两种常见的收费方式。 一种是常规收费,也就是先付费。常规收费是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就支付律师费,这种方式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律师服务的流程,为你提供包括收集证据、准备法律文书、参与庭审等一系列服务。这种收费方式比较常见,很多律师事务所也倾向于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它能保障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基本权益。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先付费的常规收费模式就属于其中的一种操作方式。 另一种是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就是在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到款项后,你再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比如在工伤赔偿案件中,你和律师约定,等拿到工伤赔偿款后,按照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不过,风险代理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但是这里的工伤赔偿限制并不完全禁止风险代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对于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赔偿部分,还是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 所以,工伤请律师不一定非要先付钱,你可以和律师事务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收费方式。在决定之前,你要和律师明确收费标准、付款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并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详细约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