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设立后怎样保护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


在探讨浮动抵押设立后如何保护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浮动抵押的概念。浮动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方式,它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正常处分这些动产。当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发生时,抵押财产才得以确定。 对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而言,法律给予了一定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维护正常的商业秩序。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只要买受人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已经支付合理价款”以及“取得抵押财产”这三个条件,其对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就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即使抵押人在后续因债务问题导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买受人也不必担心抵押财产会被追及。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呢?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般来说,正常经营活动是指抵押人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进行的买卖活动。例如,一家生产家具的企业,将其生产的家具正常销售给零售商,这就属于正常经营活动。 “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则要求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与抵押财产的市场价值大致相当。如果支付的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可能就不符合这一条件。 “取得抵押财产”通常是指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该抵押财产。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通过指示交付等方式间接占有。 对于买受人来说,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审查交易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交易的合法性。同时,保留好支付价款的相关凭证,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浮动抵押设立后,法律通过《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为正常经营活动的买受人提供了有力的保护。买受人在交易中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正常的商业规则进行操作,其合法权益就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