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公证之后是属于谁?

我有一套房子做了公证,但是不太清楚公证之后这房子的归属权到底怎么算。我想知道是按照公证书上写的来确定归属,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希望能了解清楚房屋公证后归属权的具体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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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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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证之后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公证。房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屋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般来说,如果是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这仅仅是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并不直接决定房屋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房屋买卖合同做了公证,在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产权人。 如果是遗嘱公证,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房屋由某个人继承,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办理过户之前,房屋还是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 要是赠与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了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同样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受赠人名下,受赠人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否则,房屋依然归赠与人所有。总之,房屋公证主要是证明相关行为或文书的效力,而房屋归属以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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