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公证后就属于谁了吗
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宜,涉及到房产证公证这一步。我不太清楚房产证公证后房产到底归谁。心里很疑惑,担心公证后会有产权方面的变动,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房产证公证后到底属于谁呢,是按公证内容确定归属,还是有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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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公证后并不直接决定房产归谁。首先要明白,公证主要是对相关法律行为、事实或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合法的登记,而不是公证。 比如在房产赠与公证中,即便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受赠人在法律上取得相应权益,但只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才正式归受赠人。房产买卖公证也一样,它仅能证明买卖双方有达成买卖协议的意愿,房产所有权转移还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要是只对房产所有权归属进行公证,那只是对现有产权状况的确认和证明,无法改变实际归属。 总之,房产证公证只是在法律程序里起到证明作用,房产最终归属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产权变更手续来确定。不能因为做了公证,就简单认为房产归某一方。相关概念: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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