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公证有效吗?其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近在考虑买套房子,和卖家聊的时候提到公证的事。我们想私下做公证,又担心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这种私下公证到底有没有效啊?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要是无效,后续会有哪些麻烦?要是有效,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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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申请公证,该公证行为是有效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公证,它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虽然公证行为有效,但要明确合同并不是因为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买卖双方都得有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比如未成年人一般就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来进行房屋买卖。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买卖双方都是真心实意要进行这笔交易,没有被强迫、欺骗等情况。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合同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社会基本道德和习俗。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表明公证后的房屋买卖相关事宜,在没有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作为事实认定依据。 即便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只要满足上述《民法典》规定的生效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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