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异常处罚多少钱?


营业执照异常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状态出现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常见的异常原因包括未按时年报、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等。对于营业执照异常的处罚,不同的异常情形,处罚规定是不一样的。 以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为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该条例未明确具体罚款金额。而根据一些地方规定,如《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七十条,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后,同样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部门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若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规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但具体罚款额度也需依据各地具体规定。 如果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企业,工商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种情况通常不会直接罚款,但企业需要及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信息,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否则企业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会受到诸多限制,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会被限制或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