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贩卖毒品量刑是怎么判的?

我有个亲戚好像涉嫌贩卖毒品被抓了,我很担心他。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贩卖毒品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不同数量、种类的毒品判刑标准一样吗?有没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呢?我对这些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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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贩卖毒品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贩卖毒品量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意味着只要有贩卖毒品的行为,就会被法律制裁,不存在因为数量少而不被追究的情况。 如果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根据不同毒品的危害程度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的。例如,某些新型毒品虽然在重量上可能没有达到鸦片、海洛因那么多,但因其毒性和危害较大,也会被认定为数量大的情况。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其他毒品数量较大”也有相应的认定标准。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多次贩卖、向未成年人贩卖等情况。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都可能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总之,贩卖毒品是严重危害社会和人民健康的犯罪行为,法律对其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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