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出售假币罪的处罚这块特别好奇。想知道到底达到什么程度算数额大、巨大或者特别巨大,不同程度又分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啥,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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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假币罪,简单来说,就是指一个人出售伪造的货币,或者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还去出售,并且达到数额较大的这种行为。 关于它的处罚标准,是根据犯罪涉及的金额大小来划分不同层次的。如果数额较大,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要是数额巨大了,那处罚就会加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时,面临的处罚就更严厉了,可能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一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对出售假币罪的处罚,目的在于维护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严厉打击此类危害社会经济稳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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