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法规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是怎么量刑的。我想知道在不同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形下,法律是依据什么来确定量刑的,有没有比较明确的标准。比如放火、爆炸这些行为,在量刑上有啥不同,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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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量刑标准需依据具体的犯罪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以放火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结果。如果放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体现了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对量刑的重要影响。 再说说破坏交通工具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强调了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程度以及实际后果,是量刑的关键考量因素。 还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数量较大,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等情形。 总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不同的具体罪名和情节对应着不同的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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