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首先是基本减除费用。这是每月固定扣除的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万元。这个扣除相当于给每个人设定了一个免税的收入额度,在这个额度内的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如说,小李月工资收入是7000元,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后,只有2000元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是专项扣除,它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就可以扣除的。例如小张每月工资10000元,他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一共是1000元,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用10000元先减去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再减去1000元专项扣除,剩下4000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者是专项附加扣除,这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它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老王有两个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么他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继续教育中,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 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此外,还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等,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