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多少钱可以不予征收?
我每个月工资不高,想了解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收入达到多少就不用缴纳了。我不清楚这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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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个人的收入未达到一定标准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计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在减除每年6万元(平均每月5000元),再减去专项扣除(比如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余额为零或者负数,那么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5500元,一年收入66000元,但他每月有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500元,一年就是6000元,同时他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可享受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一年就是12000元。那么他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6000 - 60000 - 6000 - 12000 = -12000元,这种情况下小李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所得项目有不同的计税方式和免税规定。除了综合所得,还有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比如,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再和综合所得合并计税。所以,要准确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缴纳多少,需要根据具体的所得项目和个人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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