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是否无需制作?
我想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听说现在不用制作了,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不用制作了,这在操作上有什么变化吗,会不会有一些特殊情况还是需要制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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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无需制作,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和便民原则做出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无需制作”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以电子形式生成并可供查询和下载,无需税务机关专门进行纸质材料的制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查询本人纳税情况,并可以下载和打印《纳税记录》。 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获取纳税记录。以前,纳税人可能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纸质的完税证明,流程相对繁琐,且受到办公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现在,纳税人随时随地都能在电子平台上获取自己的纳税记录,就像从网上下载一份文件一样简单。 不过,虽然纳税记录是电子形式,但它和纸质的完税证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论是用于个人信贷、出国签证等情况,电子纳税记录都能作为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同时,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求,仍然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纸质的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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