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工资超过多少需要纳税?
我刚参加工作,对工资纳税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工资达到什么标准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有没有一个明确的金额界限呢?这关系到我到手工资的多少,所以特别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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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平均到每个月,工资收入减除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还有余额的,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举个例子,小李每月工资收入8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 - 5000 - 1000 - 1000 = 1000元,这1000元就需要按照对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工资超过多少就一定纳税,要综合考虑各项扣除因素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判断是否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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