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的房产应如何过户?

我家里老人之前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我。现在老人去世了,我想把这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完全不清楚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会不会很麻烦。想了解一下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顺利完成立遗嘱房产的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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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的房产过户,通常要经过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首先是房屋评估。这一步需要找专业的评估公司来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综合考虑房屋所处的地段、朝向、楼层高低、建成时间等多种因素,然后给出一个专业的价格分析和合理的楼价评估,确定房屋准确的市值价格。 接着要进行继承公证。申请人得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得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这能证明房屋原主人已经去世;还要有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此明确哪些人有继承资格;如果有遗嘱,那必须提交遗嘱原件。要是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就需要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之后是房屋测绘。申请人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拿到测绘成果或者附图,这些材料对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很重要。 再就是继承登记。申请人要带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那里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把上述资料都递交上去,办案人员会收件立案受理,并给申请人核发回执。等所有资料审核通过后,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最后还有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比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就得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要是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表明,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相关概念: 房屋评估:就是专业机构根据各种因素对房屋价值进行估算。 继承公证:是公证处对继承人继承行为的合法性等进行证明。 房屋测绘:对房屋面积等进行测量绘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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