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期限规定?

我前段时间开车发生了人伤交通事故,现在不知道整个处理流程要多久。交警那边处理事故认定有时间限制吗?后续赔偿协商、保险理赔这些又有没有期限呢?我很担心一直拖着,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期限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事故处理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人伤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涉及多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期限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期限也有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关于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另外,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了解这些期限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在人伤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合理安排时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