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传唤有哪些规定?
我家孩子是未成年人,最近好像被公安机关传唤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也很担心孩子。想了解下公安机关在传唤未成年人时都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能保障孩子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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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的传唤,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在传唤未成年人时,要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合适成年人到场。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等方面还不成熟,需要有成年人给予支持和保护,法定代理人在场可以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理解传唤的情况和自身的权利义务。 另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也明确,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这进一步强调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传唤过程中尽量让未成年人在熟悉和信任的人的陪伴下接受询问,减少他们的恐惧和不安。 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在传唤未成年人时,通常会选择较为合适的场所,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并且在整个传唤和询问过程中,会采用温和、适当的方式,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如实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况。这样既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也能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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