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自裁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我收到了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太清楚他们自己作出的这种处罚具体是怎么回事,比如处罚的范围、权限是怎样规定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他们有没有权力这样处罚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派出所自裁的行政处罚,指的是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对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 在我国,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并非独立的一级行政机关,但法律赋予了其一定的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这意味着,派出所能够自行作出警告以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是立案,当发现违法行为时,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接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结束后,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应当给予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之后,会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派出所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最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若当事人对派出所自裁的行政处罚不服,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