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出资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伴侣关系不太好,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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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财产归属问题是许多人关心的焦点。要判断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此时可以视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小张结婚后,他父母拿出全部积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小张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父母在小李婚后付了房子的首付,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小李和其配偶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配偶在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若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小王和小赵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对房子按份共有。 总之,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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