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都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拥有多方面重要职权。 首先是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这意味着监事会可以查看公司的账本、财务报表等资料,看看公司的钱是怎么收进来、怎么花出去的,有没有财务造假或者不合理的开支,以此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健康。《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规定。 其次,监事会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董事或高管在工作中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监事会有权力提出罢免他们的建议。比如,董事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监事会就可提议将其罢免 。这同样在《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中有所体现。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他们予以纠正。例如,高管为了个人私利,以不合理低价把公司资产卖给他人,监事会就应责令其改正,保障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此职权对应《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三项。 监事会还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权力。要是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比如董事会长期不召开股东会,损害股东知情权等权益时,监事会就能挺身而出组织会议,这是《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赋予的权力。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也是监事会的职权之一。监事会可以把一些关于公司发展、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以提案的形式提交给股东会,供股东们讨论和决策。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比如董事或高管严重侵害公司利益,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监事会就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起诉他们。 此外,监事会还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所有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这有助于监事会了解公司的决策过程,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时,监事会还有发现公司经营情况的职责 。并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也需依法履行。 相关概念: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正常运营。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