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加了我名字的房子该怎么分割我不太清楚,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这种情况的房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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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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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意味着该房产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夫妻离婚时,就需要对这套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这套加名的房产,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售房款。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决。法院会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比如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还是双方共同出资,或者是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等情况。若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男方,给予男方相对较多的房产份额。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如果婚姻持续时间较短,法院在分割时也会有所考量。此外,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也是法院判决时的重要原则。如果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照顾子女的责任,或者女方在经济上相对弱势,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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