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判刑5年以上能监外执行几年?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孕妇犯罪判刑后的监外执行情况。我身边有个孕妇朋友犯罪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挺担心她的,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她能在外面监外执行多久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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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说说监外执行这个概念。监外执行呢,简单讲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适合在监狱里服刑,按照法律规定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所以孕妇犯罪判刑5年以上,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孕妇监外执行的时间通常是到哺乳期满,一般情况下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也就是说正常来讲,从发现怀孕到哺乳期满这期间都可以监外执行。 不过要是在哺乳期满后,剩余刑期还没有执行完,那就需要重新回到监狱继续服完剩下的刑期;要是哺乳期满的时候刑期刚好满了,那就不用再执行了。 另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哺乳期,那就得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并且要得到批准才行。要是没有按时申请或者申请没被批准,那就可能要返回监狱接着服刑啦。 相关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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