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孕妇工伤赔偿该如何鉴定?

我是一名职场孕妇,工作时不小心受了伤。现在想知道怎么去鉴定工伤赔偿,比如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赔偿又是怎么计算的。心里很着急,希望能清楚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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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工伤赔偿的鉴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依据相应的标准来进行。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阶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工伤认定审核环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审核通过后,才会进入后续流程。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评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 关于赔偿计算。赔偿项目众多,像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发放;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等等。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则由单位按标准赔偿。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统一筹划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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