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家暴记录是否有助于派出所结案?


之前的家暴记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助于派出所结案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家暴”这个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从派出所处理案件的角度来看,之前的家暴记录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在证据收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这意味着派出所可以将之前的家暴记录作为认定本次家庭暴力是否存在的重要证据。如果之前已经有多次家暴记录,再结合本次报警情况和调查结果,能更清晰地判断是否存在家暴行为,从而明确案件性质。 在案件定性上,多次的家暴记录能够反映出加害人的暴力行为具有持续性和习惯性,有助于派出所判断这不是偶然的冲突,而是长期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对于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多次家暴记录,派出所可以更准确地适用法律条款,对加害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调解或者处理方案制定方面,了解之前的家暴记录能让派出所工作人员更全面地了解双方家庭的矛盾根源和冲突模式。这样在进行调解时,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比如建议加害人接受心理辅导、要求双方参加家庭关系调适课程等。如果调解不成,也能为进一步的处理提供参考,确保处理结果既合法又合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之前的家暴记录对派出所结案是有帮助的,它能在证据、定性和处理方案等多个方面为派出所处理家暴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