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感觉工资比正式工资低好多。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呢?心里有个底,看看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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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试用期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有两个关键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是,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比如,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约定正式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80% = 4000元。 第二个标准是,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无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多少,或者按照百分之八十计算出来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都不能低于这个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两个标准是需要同时满足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要同时符合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以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条件。如果公司支付给你的试用期工资不符合这些规定,你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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