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提前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公司没提前一个月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有啥问题,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会带来哪些后果,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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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劳动合同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关键概念——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份协议保障了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比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就应该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在开始时签,那么最晚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超过一个月还未签订,就会产生一些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要和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尽快签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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