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异地取保候审和本地取保候审的手续大致相同,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申请要采用书面形式。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外地的看守所,他的家属就可以写好书面申请提交给相关办案机关。 其次是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要是不同意取保候审,也得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然后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最后是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其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近亲属:在刑事诉讼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