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需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起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的意愿和约定,经双方签字确认。这里要注意,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的哦。 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双方的身份和离婚意愿的真实性。 接下来是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 上述期限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将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程序完成。 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协议离婚前,建议夫妻双方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