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非婚生子转户口,也就是为非婚生育的子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婚生子女,指的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转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首先,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通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如果是协议确定抚养权,需要双方签字确认抚养权归属;如果是法院判决,会有正式的判决书。这一步很重要,因为户口迁移通常要跟随有抚养权的一方。 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这是证明孩子身份和亲子关系的重要文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用于证明父母的身份和户籍信息;以及上述确定抚养权的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然后,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户籍窗口,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说明申请迁入的原因和情况。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审核通过,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会开具准迁证。准迁证是允许孩子户口迁入的凭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到孩子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当地部门会注销孩子原有的户口信息,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完成户口转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