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补办离婚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涉及受理、审查和补发等环节,不同身份的当事人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 **受理程序**:双方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 **审查程序**:
-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一般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询问相关情况,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补办原因等。
- 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确保当事人的离婚信息真实可靠。
- **补发程序**:
- 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离婚证。
- 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不同身份当事人补领离婚证所需材料
- **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香港居民**:通行证或者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 **澳门居民**:通行证或者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本人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出国人员、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 补办离婚证的注意事项
- 补办离婚证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 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补办的顺利进行。
-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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