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保安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办理保安公司需要一系列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如果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划和布局,有1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并且,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其中,《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划和布局,有1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且对经营场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保安公司才可以正式开展经营活动。如果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此外,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