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故认定书的流程是什么?


事故认定书一般指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事故认定书的流程。 首先是报警与受理环节。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属于其管辖范围且有交通事故发生,就会予以受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接着是现场处置与调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交通警察会进行现场处置,包括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等。同时进行调查工作,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鉴定等。比如对车辆痕迹、制动性能等进行检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 然后是检验、鉴定(如果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例如对车辆的速度、安全性能,死者的死因等进行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最后是制作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