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出错时检察院该如何提出抗诉?


如果生效判决出错,检察院提出抗诉是有明确规定和流程的。 首先,要了解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检察院认为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像用于定案的证据自相矛盾等情况;或者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比如定罪和量刑方面出现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又或者法院严重违反正当程序,侵犯了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在这些情形下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 接着,来说说抗诉的程序。检察院抗诉分为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法定抗诉期限方面,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此程序提出抗诉,且这种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限制。 检察院决定抗诉后,应当制作抗诉书,这是抗诉的书面载体,要把抗诉的理由等内容详细写清楚。然后,抗诉书要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给上级法院 ,并且要将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相关概念: 上诉程序抗诉:是地方各级检察院针对本级法院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是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后按此程序提出的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