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三买的房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在探讨给小三买的房产分手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得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给小三买房产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过配偶的同意,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配偶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在这种情况下,原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房产。因为小三取得房产并非基于合法有效的交易,而是基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法院通常会支持原配的诉求,判决小三返还房产。 然而,如果购买房产的钱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情况会有所不同。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根据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如果是用个人财产给小三买的房产,从财产处分的角度,赠与方有一定的自主处分权。但即便如此,这种赠与行为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面临挑战。 如果赠与方和小三之间对于房产有约定,比如约定是借款买房等,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但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约定的存在,例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证据至关重要。原配或者赠与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房产的购买情况以及款项的来源等。同时,这类纠纷还可能涉及到道德和伦理层面的问题,但在法律处理上,主要还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