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建厂房被征收,赔偿费归谁?
我租了一块地建厂房,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了,我和地主就征收赔偿费的归属产生了分歧。我觉得我建了厂房,应该有我的赔偿;地主觉得地是他的,赔偿都该归他。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赔偿费到底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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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地建厂房被征收的情况下,赔偿费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征收赔偿通常包含哪些方面。一般来说,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或者归土地原所有权人所有(如果是国有土地)。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你只是租赁土地,所以土地补偿费通常是归地主的。 安置补助费是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如果这块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会按照相关规定分配给需要安置的人员。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是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你在租赁的土地上建造了厂房,厂房属于地上附着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你对自己建造的厂房享有所有权。所以,厂房的征收补偿费用应该归你所有。 青苗补偿费是对土地上青苗的补偿。如果涉及到青苗,一般归实际种植者所有。 综上所述,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通常归地主,而厂房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归你。如果在赔偿费归属问题上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赔偿费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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