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地以后附着物补偿归谁?

我租了一块地,在上面建了些附着物。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了,有一笔附着物补偿款。我不太清楚这笔补偿款到底该归我,还是归土地的所有者。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租地以后附着物补偿到底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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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着物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地以后涉及到附着物补偿归属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附着物指的是在土地上建造的一些设施、建筑物等,像是搭建的房屋、种植的树木等。这些附着物的补偿归属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对附着物补偿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里写明在租赁期间,因征收等原因产生的附着物补偿归承租人所有,那么就应该把补偿款给承租人。这体现了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要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精神,一般情况下,谁投资建造了附着物,补偿就归谁。因为承租人在租赁土地期间,投入了资金和劳动建造了这些附着物,那么附着物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承租人的,相应的补偿也应该给予承租人。 不过,土地所有者可能对土地本身享有一些权益,在实际处理中,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附着物是否经过土地所有者同意建造等。如果未经同意建造,可能会在补偿分配上产生争议,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定。总之,对于租地后附着物补偿归属问题,先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就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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