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承包给别人后被征收,补偿费该给谁?

我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给别人了,现在这块地被征收了。我不清楚征收补偿费到底该给我,还是给承包土地的那个人。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笔补偿费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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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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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承包给别人后被征收的情况下,补偿费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补偿费的不同类型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构成。一般来说,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你是土地的发包方,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相关权益,那么土地补偿费通常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过,在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分配,你作为土地所有者可能会从中获得相应份额。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承包方是依靠这块承包地维持生活,并且因为土地征收需要进行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可能会分配给承包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农作物等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承包方投入资金和劳动形成的,那么这部分补偿费应当归承包方所有。比如承包方在土地上种植了庄稼、修建了简易的农业设施等,这些对应的补偿就应该给承包方。 此外,如果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对征收补偿费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可以查看一下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看其中是否有关于征收补偿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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