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宅基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我之前把自己的宅基地转让出去了,现在这块宅基地面临被征收的情况。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补偿款到底该归谁啊?是归我,还是归现在使用宅基地的人,还是村集体也有份?我想弄清楚这其中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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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宅基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村集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宅基地从性质上来说是集体土地,所以这部分补偿要给到村集体。 其次,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房屋属于村民私有财产,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房屋随着宅基地转让已经变更了所有权人,那么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就归现在的房屋所有权人。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转让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等。 不同地区对于宅基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可能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或政策差异,有些地方村委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协调或分配方式的调整。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去当地的村委会以及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详细情况,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等相关权利。 地上附着物:指附着于土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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