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补偿款会给承包人吗?
我承包了一块地,合同还没到期,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了。我想知道征收补偿款是会给我这个承包人,还是给土地的原主人呢?我很担心自己拿不到应得的补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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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的情况下,补偿款是否给承包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征收补偿款通常包含几个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土地补偿费,它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来说,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通常会给到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村集体。但是,承包人对土地进行了投入和经营,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有关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约定,那么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各地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在集体和承包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承包人属于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那么安置补助费就会给到承包人。比如,承包人一直依靠这块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来维持生计,失去土地后需要重新安置生活,这笔费用就会补偿给承包人。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部分是对承包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的补偿。因为这些是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投入建设和种植的,所以这部分补偿款毫无疑问是归承包人所有的。比如,承包人在承包地上搭建了蔬菜大棚,种植了庄稼,当土地被征收时,大棚和庄稼的补偿就会给承包人。 综上所述,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肯定归承包人,安置补助费在符合条件时也归承包人,土地补偿费则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当地规定来确定承包人是否能获得以及获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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