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赔偿费归谁?

我之前租了块地建厂房,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了。我就想知道这赔偿费到底是归我还是归出租方啊?我和出租方签的合同里也没太说清楚这事儿,所以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赔偿费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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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时,赔偿费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首先,如果租赁协议里明确写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赔偿归承租人,那么征收时赔偿费就归承租人。这是因为承租人对厂房进行了投资建设,理应享有相应权益。比如协议中约定‘若遇征收,厂房赔偿归承租人’,那就按此执行。 要是租赁协议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来说,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归土地使用权人或附着物所有人。在租地建厂房中,土地使用权人通常是出租方,赔偿费可能就归出租方。不过,承租人对厂房的建设投入也应该得到合理补偿。比如承租人建厂房花费了大量资金,出租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此外,还得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同地区对租地建厂房的征收赔偿规定和解释可能不同。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即使合同没约定,对于承租人建设的有特殊价值的厂房设施,会倾向于给予承租人更多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所以,如果承租人合法建造了厂房,从法律规定角度,厂房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是有相应依据的。总之,这个问题较为复杂,要综合租赁协议、法律规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等来确定赔偿费的具体归属和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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