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租赁方的补偿由谁来出?
我租了个厂房用来生产经营,现在听说厂房要拆迁了。我就想知道,我能拿到的那些补偿,像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啥的,到底是由谁来给我啊?是政府、房东,还是其他什么人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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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时租赁方补偿的承担主体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拆迁补偿归属的明确且合法有效的约定,那么就依照合同执行。这很好理解,就好比两个人事先讲好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那就按说好的办。 要是合同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清晰,就要看拆迁情况。当拆迁是因公共利益需要,比如修建大型基础设施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或拆迁方可能会直接对租赁方进行一定补偿,包括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补偿等。这是因为拆迁影响到了租赁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给予一定补偿是合理的。 同时,厂房的所有权方(出租方)在已获得拆迁补偿的情况下,也可能需要对租赁方补偿。因为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对厂房有合法的使用权,拆迁使得租赁方权益受损。例如,出租方获得了包含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综合补偿,那么按照公平原则,就需要拿出一部分补偿给租赁方。 总之,厂房拆迁租赁方补偿承担者不是固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租赁方要注意保留好租赁合同、搬迁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主张补偿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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