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我国法律中,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所以在处理同居分手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不同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同居财产”的概念。同居财产指的是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这里强调的是“共同所得”,也就是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比如,两人一起经营生意赚的钱,或者一起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而一方在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在同居期间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属于同居财产的,仍然归个人所有。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在法律上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全部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在同居期间签订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只要这个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如果没有约定,通常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1. 考虑出资情况:如果能够证明财产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例如,购房时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2. 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如果有子女,或者一方在同居期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比如是妇女且经济条件较差,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予以照顾。3. 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生活需求。比如,车辆一直是一方在使用,且该方的工作需要经常用到车辆,那么车辆可能会判给该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总之,同居分手时的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最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样既省时省力,又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