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我遭遇了家暴,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在财产分割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之类的,我不清楚因为对方家暴,我能不能多分到一些财产,想了解具体的分割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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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暴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中,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可能会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暴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考虑到家暴对受害者精神上造成的痛苦和创伤进行的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遭受家暴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会认定家暴事实,并在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方面作出有利于无过错方的判决。总之,家暴离婚时,法律会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倾斜保护,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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