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追讨期限是多久?
我所在的小区,有些业主拖欠物业费很久了。我是物业工作人员,想知道具体能在多长时间内去追讨这些欠费,会不会过了某个期限就没办法要回来了,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注意的要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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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追讨期限一般是三年,这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是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物业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若物业公司在庭审时能够举证证明,曾在业主拖欠物业费期间,向业主发出过《催告函》《律师函》等催收物业费的凭证,则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会重新起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即使拖欠时间超过三年,物业公司也有可能追回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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