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放在孩子名下,离婚时该怎么分配?

我和配偶离婚了,之前我们把房产放在孩子名下。现在不清楚这房子在离婚时能不能分,怎么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在不同情况下房产分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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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放在孩子名下,离婚时的分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明确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看,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就属于谁的财产。父母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孩子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所以不能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未来生活考虑,用家庭共有财产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孩子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就应归孩子所有。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这套房原本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租住的,婚后夫妻用共同的钱将其买下,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应算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例如,男方婚前租了一套房子,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人登记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三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该房屋视为三人共有财产。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共同共有的,应认定按份共有。若夫妻双方出资购房,产权人只登记为未成年子女一人的,应该综合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可以从夫妻名下是否有其他住房、夫妻的经济状况等予以考量),除有相反的证据外,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共同财产;鉴于未成年子女无经济来源,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又因未成年子女未出资,也不承担还贷义务,在处理房产权利时可适当调整子女所得的比例;未成年子女享有产权的房屋被出售,所得售房款应保留未成年子女应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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