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写的是孩子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能够分割吗?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房子写的是孩子名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能不能拿来分割,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以及相关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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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写的是孩子名字,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归属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判定规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当房子写的是孩子名字时,从法律层面讲,孩子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其次,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并不涉及子女名下的财产。孩子名下的房产,其产权人原则上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例如,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虽然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但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比如有证据表明房产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夫妻双方出资,且登记在孩子名下只是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并非真实的赠与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更正登记,重新确定房产的真正所有权人。但这种情况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离婚时房子写孩子名字不能分割,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更正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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