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写的是丈夫名字,离婚时该怎么算?

我和丈夫面临离婚,房子登记在他名下。我不清楚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不知道能不能分,又该怎么分。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具体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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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房子写的是丈夫名字,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 **情况一:男方婚前购买且完全出资,仅登记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从法律概念来讲,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该房产不涉及财产分配问题。 **情况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子只写了男方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情况三: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男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归登记方即男方所有,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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